社区矫正是给予犯罪者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绝非无视监管的免罪金牌。闽侯县检察院通过精准监督与温情帮扶,守护刑罚执行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以来,该院在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三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多次违反监管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社矫对象黄某和陈某某的故事令人唏嘘。他们分别因结伙斗殴和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后,仍不知悔改,多次未按规定确认位置信息,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受到训诫处分。屡次违规后,法院最终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另一名社矫对象丁某的经历同样发人深省。在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受到社矫局两次警告处分后,依然没有珍惜机会,仍多次未确认位置信息,最终面临收监执行的后果。
这些案例并非孤例。闽侯县检察院监督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超请假时间、地域未归,脱离监管的情形时有发生。如社矫对象周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就多次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闽侯县范围。
面对社区矫正监管难题,闽侯县检察院不断升级“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打通检察、公安、司法数据壁垒,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轨迹、请假记录、报到情况等数据交叉分析,有效筛查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线索,加强数据信息巡查,精准靶向防止“脱管”。近三年来,该数据模型已累计筛查出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线索20余条,推动收监执行5人。
“大数据监督模型让脱管行为无所遁形,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让其他社矫对象引以为戒,”闽侯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不仅要严格监督,更要注重帮扶引导。”检察官介绍道。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还持续深化“监督+帮扶”双轨模式,联合司法局打造“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刑执检察”工作模式,设立5个公益活动基地,累计组织300余名矫正对象参与20余场次生态修复公益活动,累计服务时长超2000小时。通过劳动改造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观念,从思想根源上预防再犯。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思想品德、职业技能培训等。(林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