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看来社区矫正或许只是一份冰冷的监管档案,但是对于张某来说,这却是一段从“违规”走向“感恩”的心路历程。外籍务工人员张某,在连江县社区矫正期间曾因姑姑病危及去世两次私自外出,也因此受到了两次训诫处理,并被调整为严管等级。然而,当他为了家乡的麦子再次提出跨省外出申请时,等来的不是冰冷的拒绝,而是一场检察机关与司法局共同商议后的“温情放行”。
当法度遇到温度,当麦田遇到新生,让我们与连江县检察院一同回顾解矫那天,张某送来的那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精准帮扶:刚入矫的他工作保住了
在张某入矫初期,连江县检察院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获悉张某所在的企业因其被判处刑罚后拟依据内部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张某面临着失业风险。对此,连江县检察院立即予以关注并启动调查工作。检察官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该企业与负责人进行商谈沟通。沟通过程中,检察官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向用人单位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对象不等同于被羁押的罪犯,其劳动权受法律严格保护。同时也着重说明,给予社矫人员继续工作的机会,既是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充分体现,也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最终,企业同意留用张某。彼时,检察官并未想到,不久后会再次与这个名字相遇。
“社区矫正的意义不仅在于监督管理,更在于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保住一份工作,就是保住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也是保住他融入社会的信心。第一次了解到张某的情况,我们就知道,这件事必须管。”承办检察官说道。
深入调查:“农忙申请”背后的真实困境
2025年5月,张某以6月农忙需回老家完成抢收抢种为由,向连江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申请跨省外出10天。因该事由不属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情形中明确列举的情形,连江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遂向连江县检察院反映该情况。收到线索后,检察官在审查材料时发现,申请人正是入矫初期帮助保住工作的“老熟人”。即使多了一份“熟悉”,检察官心中也没有少一毫“审慎”,面对“农忙”这一相对模糊的事由,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
检察官在进一步调查中得知:张某老家仅有年迈的父亲以及腿脚残疾的兄长,严重缺乏劳动力,且当地乡村机械化程度低,而张某是唯一掌握叉车技术的人员,每年农忙期间均需其返乡承担主要劳作任务。然而在调查中,检察官也发现,就在两个月前张某因其姑姑病重、去世接连两次私自外出受到连江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训诫处分。
这个带着“前科”的申请,批还是不批?
社区矫正管理局对此事心存顾虑。张某虽有违规记录在前,但此次申请事由也确实属于生产生活必需,批还是不批,成了摆在面前的难题。为此,连江县检察院与连江县司法局就张某的外出申请召开了联席会议。会上,检察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张某虽有两次训诫处分,但均因至亲病危、离世等特殊事由,主观恶性不深,且张某返乡的农忙申请并非一般性“帮忙”,而是涉及家庭基本生计的必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确需离开”的立法本意。经充分的讨论,会议最终达成一致——依法批准外出,同时制定详细的监管方案。
圆满回归:一面锦旗背后的新生
外出期间,连江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司法所通过信息化核查手段对张某行踪实施动态监管。最终,张某顺利完成麦田的抢收抢种,及时返程,未出现任何脱管漏管情况。以此次申请为契机,连江县检察院在与县司法局会签的协作意见框架下,积极推动生态公益服务与社区矫正深度融合,针对张某设计个性化生态公益服务,安排其担任“社区普法”“法治进企业”辅助员,参与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其从“违法者”向“法治参与者”转变。
2025年9月2日,张某顺利解矫后,便带着一面锦旗来到司法所,锦旗上面写着“真情帮扶助新生 司法为民暖人心”。
“解矫不是终点,回归才是目的。张某送去的不仅是锦旗,更是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也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承办检察官表示。(洪欣妤 曾华武)
来源:连江县检察院